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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的家人也会被从宗族中赶出来。而且毫无疑问的,他们的家产也肯定会被同族中人抢个干净,基本上就是净身出户了。从此以后就会沦为社会的最底层,想要再翻身基本不可能了!
而且这种罪名还会绵延到他们的子孙身上。因为历朝历代都有明确的规定。罪囚之子禁止参加科考!
以往的时候,本地官府不宣扬的情况下,犯官的子女也会堂而皇之的跟其他人一起进行科举考试。可是一旦他们的罪行被公布了,本地官府就不能再包庇下去了!因为那会被其他考生举报指责。
众所周知,科举制度起源于隋代,但是隋代因为两代而亡,一些政策还没有得以实施就结束了。不过唐朝建立后,把隋代一些政策都沿用了过来,其中就包括科举制。
唐代的科举制度中就明确规定:犯罪分子的后代,不准参加科举!“同流者,五五为联,京官五人保之,一人识之。刑家之子、工贾异类及假名承伪、隐冒升降者有罚。”——《新唐书-选举志》
所以唐朝开始搞科举的时候,对参加科举的人员要求还是官员子弟和农家子弟等为主,并且把工人、商人等历代地位较低的人群限制得死死的,禁止他们参加科举。而唐代著名的大诗人李白之所以毕生没有参加科举做官,一直以来的一种说法就是李白父亲是商人,因此商人家庭不能参加科举。
而罪犯的后人,也就是新唐书里面提到的“刑家之子”,是和工人、商人并列,明确说明不能参加科举的人。而且如果是隐藏身份、冒名参加,不但自身受罚,而且和他一起参加科举、给他们作保的官员都要受罚。
宋朝的时候,科举制度比起唐朝已经极大完善了,但是宋朝人也明确指出“凡是家中高祖以内犯有死罪的”,以及“不孝、不悌、隐匿工商异类,僧道归俗之徒”都不准参加科举。
这已经是往上查五代了,要是家中五代内出了一个犯死罪的,基本上就别想走科举当官这条路了。
宋朝是这样,那科举制度最完善的清朝呢?乾隆时期,乌鲁木齐爆发贪腐案,乾隆帝把查出的贪腐分子徐维绂、张建庵等人“免死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。虽遇大赦,不得省释。其亲子,亦不准应试出仕。”所以说大清对贪腐分子的直系后代直接禁止考科举出仕。
对于年羹尧这类危及到皇权的罪犯,清朝直接让年羹尧这一支的子子孙孙永远不许当官。“年羹尧大逆不道。子孙本系永远不许为官。”
嘉庆时期还规定:“文童之祖父,有因遇贼退缩、从军脱逃,或贻误军机、挟诈欺饰,或黩货营私、贪污败检,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,情罪均属重大,业经奉旨,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。至其孙曾应否报捐应试之处,详叙案由,奏明请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