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章 反击 (第1/2页)
进攻的枪手枪声一停,还听到明显是换弹匣的声音,托尼·史塔克就像是战神附体一样,从橱柜的一侧就钻了出去。同时单手持枪,朝进入别墅的枪手连连射击。
虽然很想继续装死,但人家顶着主角级超级英雄的气运就冲出去了,亨利哪还能继续躲着。
一同出生入死过的人情也是人情,平常时要让这种等级的人物欠人情,机会可不是那么好遇到的。
再说要是托尼在这里葛屁了,谁知道老史塔克会不会炸毛,把今天别墅里的相关人士全部清理掉?
那些有钱有势的或许还能给自己买条命;自己这种没权没势的,就只能靠超能力亡命天涯了。
权衡利弊的时间只耗费了一瞬,亨利就在托尼冲出去的同时,从橱柜后站起身!
每当史塔克家的少爷开一枪,亨利就看托尼的枪口弹道能不能打中人。能打中就挑没被瞄准的人打,不能打中就补枪。
这听起来很魔幻,但以氪星人的神经反应速度与思考速度来说,这种事情是轻而易举的。
亨利的身体就像有个调节器一样,当他的注意力愈集中,反应速度就愈快速。自己不但可以思考更多事情,更能在这种领域下正常活动……‘相对’而言。
在外人眼中,亨利就像是进入某种神速领域;而在他自己眼里,则是世界近乎静止了下来。
先前在兼差做特技或动作演员的时候,这样的能力让他安全地做出了很多旁人眼中高难度的动作。所以这并不是临阵磨枪的行动。
如今要靠这个能力开枪打人,弹无虚发是最基本的;别人想打中他,那是不可能发生的,再会瞄的神枪手都一样。
其实要靠超级速度,一拳打爆一颗脑袋,然后身体硬扛子弹,亨利也不是做不到。但他可不想曝光自己的超级能力,靠反应速度作弊,已经是立于不败之地了。
都说做人要低调,亨利当然不可能也不需要对这些没有威胁性的普通人,使用自己的全套超级能力。而要不曝光自己的超级反应速度,当然全靠演技。
这可是大超真传呀。超人跟克拉克·肯特之间的差别,可不是战衣与一副眼镜而已。
记者克拉克·肯特的人设中有一项是笨拙。同时认识超人和克拉克·肯特的人,大多很难想象那个笨手笨脚的记者,穿上战衣之后就成为人间之神的超人。
要是大超的人间体不当记者当演员的话,那也是影帝级别的。关于这一点,亨利可是深有体悟啊。
换到当下实际的表现上,就是托尼·史塔克每开一枪,亨利才慢吞吞地跟着开一枪或两枪。然后还故意打空自己手中的枪,这才联合着托尼把别墅正门进来的枪手全部打倒。
尽管没有枪枪致命,但两人两把手枪,就撂倒六个敌人的战绩在普通人的观念里,也算是超常发挥了。
托尼·史塔克似乎以为敌人全是自己打倒的,一枪一个,所以示威般朝着亨利的方向看了一眼。
平心而论,史塔克少爷的手枪命中率已经相当高了。十公尺左右的距离,六中四,两枪是致命伤,所以还是有骄傲的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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