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三个小傻瓜 (第1/2页)
其实,从昆明到西昌,也就相距500km,坐火车,仅仅只需要十个小时。他真的就有,那么忙吗?湘潇出神地想着,雨水淋透了她的背,她也全然不知。
雨水也淋透了云的红帽子。小叶前额的短发,也已经开始滴水了。
摊主见了,心疼自己的炉子和煤球,走过来笑道:“三位小姐,火都快熄了,你们吃生的呀?”
三人相视而笑,都回过了神,都拿了筷子去翻烤着小肠。小肠在积了雨水的铁盘中,滋滋地响。响了两声,又活蹦乱跳地向天空里跑。最后,还是落回了铁盘中,冒出一股股呛人的油烟。
“我们把眼睛放尖一点,看见哪位老板从这儿走过,就让他下次请我们吃烧烤。”小叶说,边说边往小肠上刷着菜油。另外,还要抬眼直往湿漉漉的街面上盯。吃着碗里,想着锅里。而她却并不觉得丢人。
有一次,小叶说请吃烧烤。她们三人吃到一半,她却跑到旁边去缠录像厅的老板付账,说是他答应过的。而他却一脸的冷笑。
就在这时,被周胖子和几个朋友撞上了。湘潇觉得真是丢人,赶快把钱付了,花了一个月工资的1/3。然后,她们很快就跑掉了。
如果他把这件事情讲给冼锐听,冼锐会怎么看她?他是不是因为这件事,而不再打电话给她,不再来看望她了呢?
就算不是她自己,但那也是她的朋友啊!她成天跟她们在一起,又能好到哪里去呢?也许她和冼锐,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吧。
但是,她是有骨气的,而且她并不认为自己穷。烧烤,又不是非吃不可的必需品。在当时,下馆子吃饭本来就是非常奢侈和浪费钱的败家子行为。
她之所以不贪吃,是她母亲刻意管教的结果。
在姐姐很小的时候,邻居家切腊肉,她眼馋地看着。母亲正好路过,还什么也没吃到,就被拉回家狠狠地打了一顿。母亲甚至用了一句很毒的话来骂了姐姐:“吃下喉咙三寸屎。”
而她们所穿的小裙子,她们的小手,小辫子,都是很洁净的。因此,姐姐就是做不到,也一定能听到和记到。
母亲的理由是,女孩子不能贪吃,贪吃会出大问题。在姐姐上班以前的很多年里,有限的两块钱零用钱都是不能乱买吃的,买了什么要汇报。但那好像是她的天性,天性是压制不住的,她就是有点馋。
自从上班以后,她的钱绝大多数都花在了小卖部里,街上的卤肉摊上了。直到很多年以后,才有了一点点好转。不过她算是长大了,花的是她自己的工资。总比她,在小的时候误入歧途好。
小时候,她的胃口不好,很瘦。母亲也并不会给她买开胃药。都直到十五六岁了,才开始抓药吃,才长好了一些。
母亲恐怕是故意的吧?她宁肯让她吃不下,也不能让她太贪吃,也不能让她太能吃。
铁路上的收入虽然不错,父亲是小站站长,收入更高。但也仅仅只是相对于其他的人而言,但也仅仅只够合理的开销,但也不够每天放开了肚皮吃。
尤其是肉类,只有少量的猪肉。鸡鸭生长周期比较长,比较贵,煮炖起来也非常麻烦。鱼倒不贵,但是太费油了。母亲说的是,大吃当小赌,是罪恶。
附近农村里有不少女孩子就不一样了,很多女孩子都是一副永远也吃不饱的样子。其中有一个,就因为十块钱和几本小人书,被一个退休老头骗了,怀了孕。
那十块钱巨款,她都买了糖和零食。她当时只有13岁,家里却把她嫁给了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,很快就生了个女儿。
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,不少的家庭为了几百块钱,就将初中都还没有毕业的女儿,乱嫁了人。
母亲的管教是有道理的。虽然她就像龚自珍《病梅馆记》里面所说的那种梅花,被按要求生长。但是她终于还是长成了梅花,而不是死去了。
母亲让她懂了:我自己很重要,比钱,比吃和穿都重要。(她以为那个“我自己”,是她自己的全部,但是在母亲眼里,却仅仅只是她的名声。)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