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二章 玳瑁山! (第1/2页)
姜药和黎曦没有带国师府的护卫侍从,只带了一个车夫,驾着双马车辇。
谁也想不到,新国师的第一次出行,竟然如此低调。但这也不奇怪,因为老国师秦宇每次出行,也都不带护卫,往往独身一人。
姜药和黎曦都丧失了修为,两人不知道的是,楚国太宰顾重,已经派了一批爪牙跟了上来。
一日之后,车马已经离开王城五百里,来到一处茂密的丛林。
根据现成的路线,这里叫黑鸦林,是一处很荒凉的所在,也是北上玳瑁山的必经之路。
姜药掀开车帘,看到周围有些险恶的山林,心中不由多了几分警惕。
这可是贼寇剪径,强盗杀人的好去处啊。
你道为何?
但见:
两边黑压压乌鸦振翅飞,不知为谁鸣凶兆;
四下野茫茫老林盘藤生,到底因何遮恶行。
若非渔樵牧猎冢,便是豺狼虎豹家。
自古行人伤心地,而今异客离恨天。
却说仲达国师看了这一番险恶去处,手搭凉棚四面瞅,对曦仙子说道:“此处山林蓊郁,笼罩四野,煞气昏沉…不好!”
姜药话刚落音,忽听四周林中羽箭破空,弓弦疾响,伴随着锋镝入骨的声音和人马的惨叫。
“嗖嗖!”“噗嗤!噗嗤!”
几乎同时,车夫和两匹马就被射出刺猬一般。
失去驾驭的马车猛然翻倒,黎曦猝不及防之下,“啊呀”一声脑袋磕在车壁上,整个身体摔出马车,伤口裂开,鲜血顿时染红了胸襟。
而姜药的身子一弹,已经冲出马车,扶起黎曦。
下一瞬,一大群劲装大汉就冲出林子,围住两人。
他们个个刀出鞘,箭上弦,杀气腾腾的看着姜药,目光都很冰冷。
这些人的打扮明显不是山贼,而是训练有素的死士。
姜药风轻云淡的扫视众人,老神在在的说道:“你们胆敢对本国师出手,乃是杀头抄家之罪。你们的主人,是在找死。”
这些人绝对不是强盗,必定是来自王城。只是,姜药猜不出他们到底是谁的人。
但他很清楚,眼下不能贸然反抗。他和一个受伤的黎曦,难以对付上百个精锐死士。
其他不说,就是好几十张引而不发的强弓硬弩,他怎么反击?修为被封印的情况下,就算他肉身远超凡人,也经不起强弓硬弩的攒射。
“杀头抄家?”一个面貌儒雅的中年男子施施然从林中走出,他分开包围圈,走到姜药的面前,“国师以为,楚国还能存在几天?”
他指指北方,“血族大军就在北边的沙漠,国师往北,莫不是也要去投靠血族么?”
姜药点点头:“你们的主人,已经投靠了血魔吧?你们阻止老夫寻找救国之物,就是要陷楚国虞万劫不复之地?”
“你们可知道,投靠血魔的下场?”
那中年男子负手说道:“这是唯一的活路,国师以为呢?楚国绝对无法在血魔大军的攻击下幸免。老国师秦宇虽然让楚国多撑了一百年,却更加激怒了血族大人物,这是好事么?”
“所以,国师不能像老国师那样,帮楚国继续硬撑下去了,楚国被灭是迟早的事,宜早不宜迟。要是再晚,血族大人物的耐心耗尽,最后的活路也会被堵死。”
姜药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,就像在看一个白痴。
“你们投靠血魔,只能成为它们的血食和奴隶。你确定这是活路?”
“为何不是?”中年男子露出痛苦的神色,“哪怕想猪羊那样被圈养,终究也算是活下去。只要不灭种,只要活下去,总比死绝灭族强吧?”
他的神色有变得有点疯狂,“就算楚国人死绝,我们顾氏也不能死绝。活着就有希望,融于血族也未必不可。”
“将国师献给血族,也算是为我顾氏在血族更好立足开个好头。顾氏能在血族活下去,就能代表楚人不亡。”
“还有她。”他指指脸色惨白的黎曦,“如今倾国倾城的绝世女人,要是献给血族大人物,那也是一个大大的功劳。”
他之所以说的如此肆无忌惮,是他知道,天漠桥马上就要竣工。数日之内,血魔大军就会渡过天漠桥,从沙漠中杀进来。
盘楚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,必须要抉择了。
顾氏必须要光明正大的站出来,不能再藏着掖着,只有这样才能让血族大人物看到顾氏的作用,看到顾氏的忠心。
换句话说,顾氏的背叛已经开始半公开了。
既然楚国必亡,那就让楚国灭亡的有价值,起码对顾氏要有价值。
这也是顾氏的唯一机会了。
加上擒获国师和这个女子敬献,顾氏的富贵说不定还能保得住。
当奴才,不是谁都有资格!
幸好,顾氏未雨绸缪,目光长远,多年运筹之下,总算有了这个资格。
“来人,请国师同行,去血族大营做客!”中年男子喝道。
姜药和黎曦在上百死士的包围下,根本无法反抗,两人对视一眼,只能暂时跟着他们走。
姜药虽然身上藏了一支高科技手枪,可是对方这么多死士,众目睽睽之下,他一支枪能做什么?
而且黎曦元气大伤,创口破裂,也很难抵抗。
只能暂时忍一口气。
中年男子见到两人不反抗,也就没有太过逼迫。毕竟姜药和身份和黎曦的美貌都摆在这。
他下令重新套上马车,让姜药和黎曦进入马车,就这么押送着两人往北而去。
“二郎君,国师在车中,会不会不安分?”一个护卫长问道。
中年男子摇头:“一个老者一个女子,插翅难飞。他们两人失手空拳,连把刀剑都没有,又能做什么?”
真不是他大意,而是姜药和黎曦两人没有兵器,武力上看不到危险。
就是老国师秦宇,给楚人的印象也是医道高明,善于卜卦,学识渊博,神机妙算,可在武力上,老国师从来没有表现出过人之处。
这就使得众人认为,新国师在武力上,不可能有什么威胁。
这中年男子正是太宰顾重的弟弟顾方。
顾氏暗中投靠血族,也是顾方主要负责联络。
顾方说到这里,忽然笑道:“可惜了。”
可惜?
护卫长一愣,随即就明白过来,“二郎君是说那个女人?的确是太可惜了。二郎君连她都舍得送出去,足见心志之坚,不过…”
“不过若是二郎君要是想拔头筹,也不是不可,血族大人物应该不会怪罪。”
顾方心中意动,想到黎曦的绝世姿容,终于忍不住说道:“等到了玳瑁山,那里有处秦宇的秘宫,刚好可以停留歇脚两天。”
他的意思是,到时就在秦宇留下的山中秘宫好好玩玩儿,尝尝那女子的滋味后,再送给血族不迟。
如此仙姿玉貌的女子,若是不趁机享受一番,实在是人生一大憾事,必定追悔莫及,白做一回男人。
想到这里,顾方恨不得立刻赶到玳瑁山,大战三百回合。
可是此时,他只能望妹止渴。
他不怕血族会怪罪,因为对方多半不会怪罪。就算那女子再美,在血族眼中最终也是食物,玩腻了还是会吃掉。
马车之内,姜药取出高科技手枪,将击发状态调到群杀。
没错,手枪虽然每次都发射一颗子弹,却有两种击发状态,一是单射,一是群射。
单射子弹不分开,而且杀伤力巨大,杀一个凡人太浪费。
群杀的话,一颗子弹能分散成为十八粒,每一粒的能量,足以杀死一个强大披甲的凡人。
但是,姜药没有马上发难,他在等一个机会。
黎曦不敢说话,只能用眼神和姜药交流。
半日之后,队伍来到一个古桥上。
数十名死士挤在前面的桥面上,密密麻麻的。
另外有几十人在马车后面,同样挤得很密集。
而且,他们的警戒之心如今松弛了不少,完全不把一老一少两个俘虏当回事。可谓箭入壶,刀还鞘。
谁也不会认为,在己方这么多好手的押送下,车中的这对师徒能反抗或逃走。
国师又不是神仙。
姜药的脸上,终于露出狰狞的杀意。
机会终于来了。
姜药掀开马车面前的车辇,掏出手枪对着前面桥面上密集的人群,瞄都不瞄的扣动了扳机。
群射!
蓝光一闪,胶囊子弹瞬间就分散为十八粒,散射出去。
下一瞬,才是“嘭”的一声枪响。
子弹虽然只有胶囊大小,可威力很是恐怖,相当于武尊修士的一击。分散为十八粒之后,对凡人来说仍然杀伤力惊人。
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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